召唤玩家后我成了兽王第38节(第3/3 页)
子里的肉,自然而然的给他喂了过去。
这也是习惯成自然了。
她自己对肉的偏好本来就不高,这个世界再怎么经过了玩家们的改良,酱油醋料酒这些东西都还没有,对肉的烹饪方式相对依旧原始,因此食物的味道对她来讲不过是‘勉强可以入口’的程度罢了。
土豆和蔬菜拿水煮一煮加点盐就有了味道,但有腥味的肉,大部分兽人喜欢,她却兴致缺缺。
每次她吃不完的,都偷渡给了怀里的小金猫:还好他的胃简直像是个无底洞,不管有多少都能吃的干干净净的。
这种投喂,对何筱筱和小金猫来讲是习以为常,部落里的大多数人都知道小金猫是她从部落外头捡回来的也没有人多想,只有熊熊,眨巴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自以为聪明的给他们之间的关系下了个定义:原来祭司已经有伴生勇士了啊!
是他多管闲事了!
这一顿饭后,熊熊瘫在了大厅里。
他仰着肚子完全不想动,只想慢慢回味食物的味道。
大猫们现在的生活,简直是神仙一样的日子啊!
这时候小祭司才笑眯眯的低下身来:“拿吃的跟你们换那座黑山,可以吗?”
“???”黑山?
潘潘愣了一下。
那座黑色的山上有一些可以燃烧的火石,而且山体内部的火石多到打雷的时候偶尔会燃起山火。
以前的猫族部落,当然用不到那些火石---他们的上一任祭司自带点火技能,但现在的这位小祭司,到目前也没有展现出天赋来。
但他们依旧吃熟食,还需要用火……
潘潘的脑子里几乎一瞬间就闪过了很多的考量:作为部落的第一勇士,他和南星在部落里的地位差不多。
但由于熊族部落没有祭司,他拥有比南星更多的决定权。
猫族部落的饭是很好吃,换吃的按道理来讲,要比火石对他们来讲更重要。
但是憨憨的熊熊想了想,却出于直觉的开始跟小祭司讨价还价:“你们部落的那些人会养蜜蜂,会做肉肉,会种花,那能不能……帮我们种点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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